客戶如欲提取證券賬戶內之現金結存,可根據以下指示要求本公司於客戶的賬戶中提取現金付款給客戶本人:
(星期一至星期五中午十二時前收到的指示會於即日辦理。中午十二時後,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收到的指示則將不遲過第二個工作天辦理。所有提取款項會於提款指示發出當日以劃線支票發給客戶。)
當客戶需要從本公司的客戶賬戶中提取款項,客戶只需填妥及簽署「提款表格」及傳真至(852) 3166 6820或致電本公司交收部(852) 3166 6825作口頭指示即可;或親臨本公司辦理。而支票將直接存入客戶的指定銀行戶口。